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28日晚,合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出通告称,为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要求全市在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在原有垃圾收集站(点)增设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容器标注文字标识(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容器设置要在1月29日前完成。
合肥要求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另外要加强垃圾容器每日消杀,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杀工作。还要加强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
医疗机构收集的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新型肺炎定点医院收集的废弃口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其他区域收集的废弃口罩,作为其他垃圾(干垃圾)类别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对于疑似患有传染病的民众,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交给相应工作人员,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理。普通人因风险较低,使用过的口罩可以作为其他垃圾(干垃圾)类别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合肥市鼓励居民将废弃口罩消毒并进行简易破损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使用过的口罩,先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喷洒消毒后,再丢至其他垃圾(干垃圾)桶;如无消毒液,也可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入其他垃圾(干垃圾)桶。普通居民使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其他垃圾(干垃圾)桶。医疗机构及周边,可按医废管理规范协调相应管理部门落实采取医废容器收集。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项磊